与ISO14001:2004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、识别环境因素
一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所要求或限定排放的,肯定是环境因素;
二、法律法规、管理条例(办法)、排放标准:
1、区域噪声标准;
2、固体废弃物的处置、分类、回收、利用等;
3、废水排放、废气排放、噪声排放;
4、某些原材料的限制使用(致癌或潜在致癌、有机或无机原材料、或中间体物质、环境保护稀有动物材料、CFC、石棉、含铅汽油等);
5、其它方面,如灭火器等
与ISO14001:2004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识别环境因素、评价环境影响必须考虑的方面
一、活动、产品或服务的全过程及其相关的各部门;
二、直接的(能够控制)、间接的(有望对其施加影响的);
三、3种状态:
1、正常状态;
2、异常状态;
3、紧急状态;
四、3种时态;
1、过去;
2、现在;
3、未来。
五、应变性:环保、商贸、法规、消费者、竞争优势;
六、环境保护及有关法律法规、排放标准的限定;
七、相关方要求或被要求的;
八、组织自身(根据对环境管理的理解与更深层次的要求)的规定
编辑:环境认证